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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
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调查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需载明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一些重要信息,具体来说,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的证据及成因分析,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引发事故的意外原因)。这些内容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检验等程序来查清确定的。最后,还要在上面加盖公
(09/30/2009 11:01:05,33) [查看全文]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下列情形,一定要及时报警,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绝对不可以“私了”。
(1)只要有人员伤亡的(不论是死亡还是重伤、轻伤)。
(2)事故尽管只是造成了人员轻微伤害,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尽管没有人身伤亡,但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协商规定)。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是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解决的,即使双方能达成共识也不允许“
(09/30/2009 10:58:17,38) [查看全文]
车辆修理厂修理车辆后,在车辆离场前应当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其性能安全与否。但是驾驶人在车辆修理后也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因修车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故的,修理不合格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修车场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是作为车辆驾驶人,未尽到认真检查车况的义务,则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09/30/2009 10:57:54,16) [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马建设作为消费者,可以向以上两个单位的任何一个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他们拒绝的话,马建设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对马建设要求损害赔偿,马建设可
(09/30/2009 10:57:36,16) [查看全文]
汽车买卖必须由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向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如未履行该项手续,只是把车交付给买主,买卖并未完成。所以,尽管买主交了钱,也拿到了车,但是仍然没有取得车辆所有权,还不是车主。买主作为肇事司机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同时,卖主因车辆所有权还没有转移仍是车主,他也要依照具体情况承担车主应承担的责任。
参考法条:《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
(09/30/2009 10:57:13,17) [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协议书(正面)
时间
地点
(07/27/2009 10:39:30,30) [查看全文]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1 评定人权利 
  1) 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 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3) 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4) 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2 评定人义务 
  1) 全面、细致、科
(07/24/2009 13:22:13,16) [查看全文]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能否根据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定问题,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中作出了明确的答复: “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有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联合通知的上述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
(07/22/2009 15:57:21,32) [查看全文]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根据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
(07/22/2009 15:57:00,24) [查看全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
(07/22/2009 15:54:01,20) [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
(07/20/2009 15:11:23,37) [查看全文]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可见伤残评定具有专业性,一般当事人很难判定受伤人员是否能构得上伤残。本交通事故网专家律师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通过学习积累掌握了伤残评定的专业知识,可以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病历卡及X光片,基本上都能判断出受伤人员是否能构得上伤残。对于不了解自己因交通事故所受的伤能否构得上伤残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咨询约见专家律师
(07/20/2009 15:10:44,27) [查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强制保险合同有关的
(07/16/2009 11:53:49,13) [查看全文]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07/16/2009 11:52:00,30) [查看全文]
第一条 承保范围 
    汽车第三人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如下: 
    一、伤害责任险 
    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体伤,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本公司仅对于超过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给付标准以上之部份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意外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未投保强制
(07/16/2009 11:45:53,18)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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